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办理 醉酒驾驶 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 取保候审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 ,也不交纳 保证金 的,可以 监视居住 。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 逮捕 。 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人是可以取保候审的,但前提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同时办理相关的取保手续后才可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