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税率一般是多少 |
释义 | 在我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很多,与营利性医疗机构一样,都是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并且都是医疗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经营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税,不同的税执行的税率不同。那么,你知道营利性医疗机构税率是多少吗?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在文中答案吧。 营利性医疗机构税率是多少? 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一)、营业税的征免税范围 营利性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给予免征税照顾。但其他非医疗服务收入(如美容等)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对经济性质属于一般股份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核定应税所得率为3-5%,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3-5% (3-5%具体由当地税务局确定。) (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对经济性质属于一般股份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实行核定征收,具体分为两类: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5%;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的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3%。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营业收入×征收率。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对经济性质属于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征收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和非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原则上也采用两种征收方式。 (1)核定征收。目前,我市对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和非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实行合并征收,最低征收率为1.5%,也就是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营业收入×1.5%。 (2)查帐征收。对实行查帐征收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季后15日内应填报《浙江省地方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先按营业收入的0.8%征收率预缴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和非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再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填报《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五)、房地两税的征收 浙江省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屋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来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营业税免税的,又没有发生增值税应税义务,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不需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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