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民若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地方居住,需要注销原居住证的情况下,只需要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直接到当地居住证办理机构进行注销的,说明公民到异地居住等情况就可以进行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