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斑马线致人死亡不适用缓刑,故肇事者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没有存在逃逸行为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已经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并且通过调解进行民事赔偿的,可以从轻处罚。缓刑只是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刑事拘留或者被判有期徒刑者不满三年,情节不严重,且没有再犯危险的,可以实行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罪犯没有犯新的罪,则撤销缓刑,不执行原判。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若干意见》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