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瓶车撞到人到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电瓶车撞到人到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1、电瓶车撞到人到交警大队处理如下: (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 (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1、现场勘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2、责任认定。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处罚。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赔偿调解。调解次数最多为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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