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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胎儿有继承权
释义
    胎儿有继承权。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活体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之前保留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
    有遗产继承权的具体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份额标准具体如下:
    1、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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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0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