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能随便关人37天吗 |
释义 | 警察抓人后可能关押一到十五日,也有可能会关押三十七天左右,若是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拘留之后,在没有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或者是此请求并没有被批准的情形下,关押的最长期限就是三十七天。超过37天是非法羁押。拘留和逮捕,属于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 超过37天是非法羁押吗: 超过37天是非法羁押。如果没有经过批捕程序而羁押超过37天,就构成超期羁押,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嫌疑人及家属有权要求释放,也可向检察院反映,直至向法院起诉。 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拘留后怎么处理: 1、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3、拘留的时间在有关的法律上会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处理需要警方结合实际的案件进行合理的分析,这样自己的事情解决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具体的实践,毕竟不同的案件处理会有不少的差异。 综上所述,警察不能随便关人37天,但是若是涉嫌犯罪,犯罪嫌疑人拘留关押的最长期限就是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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