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主动调查收集证据范围 |
释义 | 除以下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一、法院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具体步骤 1、启动方式。(1)依职权。一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二是行政主体认为需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2)依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作出决定前,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二者在被告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的,应在20日内组织听证。 2、程序设计。(1)听证通知。行政主体应于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公告。 (2)申请回避。第一,程序原因。指定审查许可申请之外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发现是审查人员的,有权申请回避。第二,实体原因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3)听证公开。 (4)听证笔录。制作的笔录应该交听证会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主体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注:我国现在实行行政许可听证中的案卷排他原则,也只有行政许可听证中采用了这一原则,而行政处罚、行政立法、行政复议的听证程序中都未规定该原则。即:在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中,许可决定只能根据听证案卷中载明的经过当事人质证的材料为全部依据,不得对任何其他未经记载的因素加以考虑。 (5)听证费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主体承担。 二、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 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所得到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三、司法鉴定申请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必须符合司法鉴定的法定要件。 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当事人申请的司法鉴定必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在诉讼中申请;由法官依职权或当事人申请而启动;鉴定对象必须是诉讼中涉及到的案件事实方面的专业性问题。 据此,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事项,必须是为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人体损伤与机能、工程质量、会计资料等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不为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要的,法官不得随意启动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的启动是司法鉴定程序的起点,也是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法官对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依法享有最终决定权,但既不能对当事人的申请提出严苛要求,也不能过于随意,甚至滥用启动决定权,以保障当事人司法鉴定申请权得以行使。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官同意司法鉴定与否的理由及其程序的情况下,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权被法官不当剥夺的,立法部门应当考虑通过增补程序法的规定,赋予当事人通过向法院申请复议的权利,以救济司法鉴定申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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