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夫妻可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如无法达成房屋所有权协议,可竞价、评估或拍卖,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分析 子女的数量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以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为原则。 夫妻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情况,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和归属的问题,人民法院会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双方都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同意以竞价的方式取得,应该被允许; (2)如果仅一方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评估机构应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声称拥有房屋所有权,则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将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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