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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立业委会的利与弊
释义
    好处:
    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2、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和建议、并监管物业资金流向的权利机构,选择更换物业以及物业服务的方式。业委会的成立将对物业服务形成一个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利于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物业管理成本的降低。
    3、业委会可以让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透明化。目前很多小区公共收益如公用电梯广告、地下人防车位出租的收入有多少或用到哪里,我们一无所知,业委会的成立将使该项收入的分配透明化,并决定是否进入大修基金或者冲抵物业费等。
    4、业委会可以吸纳广大业主对小区建设的意见,对小区进行宜居建设,如增加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提倡社区公益活动,对公共设施使用过程中不便利进行建议和及时的改造,有利于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
    坏处:
    1、业委会法律地位尴尬。虽然新《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性,但很多专家表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2、模糊定位容易导致独裁.正是这种模糊的定位,才使得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督成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3、业委会缺经费难持久。我国的业委会建设,由于不是市场化而是道德化的公益组织,则有一些先天不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策权与其业主决策能力的差距之大使之会陷入两难的境地。
    一、物业公司是否必须给业主委员会发补助
    业委会有补贴。但不享有工资。业委会成员是由广大业主推选出来,受广大业主委托代全体业主管理一些公共事务的业主,但业委会成员没有与业主大会或物管公司确立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所以就没有发工资的问题。如果要给业委会成员发补贴,事先必须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只要多数业主同意,那别人就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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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7:4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