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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收财产会没收房产吗
释义
    1、如果犯罪分子还有家属的,应该保留犯罪分子家属生活所需,不能没收房产;
    2、对于被抚养人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拍卖、变卖;
    3、如果犯罪分子没有需要扶养的家属,人民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没收的。
    一、没收财产以前的债务如何清偿呀
    人民法院没收财产时,只能没收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一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当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财产时,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抚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的,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本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的债务需要以没收财产来偿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犯罪分子在财产被没收以前所欠的债务。
    (二)必须是正当债务,不正当的债务,如赌债、非法经营所欠的债,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三)必须经债权人请求。
    二、判无期徒刑是否会被没收财产
    判无期徒刑财产不一定会被没收,是否没收财产要根据案情确定,并不是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会被没收财产。即使是没收财产的,也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三、民事诉讼法唯一房产只可以执行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对于唯一房产,如果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执行查封,但是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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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