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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中辩护权有哪些
释义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一、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根据辩护权的行使方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为自己辩护,即自行辩护权贯穿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2、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只能自行辩护,但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3、对于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辩护人。对于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随时聘请辩护人;
    4、在审判阶段,对于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享有指定辩护的权利。
    二、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为:
    1、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
    2、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各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宣读法庭规则等,审判人员就座后由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
    3、法庭调查
    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
    4、法庭辩论
    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辩论。
    5、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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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2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