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律检查委员会由谁设立 |
释义 |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和地方自治机关设立的组织,主要负责监督和调查涉嫌违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它既是一种独立的监察机构,也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纪律检察委员会是以保障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和团结统一为目的而设立的专门机构,其设立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根据有关规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在各级党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群众团体等组织中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系统层级设置和统一领导制度,属于党的全面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调查党员和公职人员的违纪问题。其权力范围涵盖党员、国家机关职员和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等,既可以自行侦查、调查违纪问题,也可以接受上级纪委、群众以及其他信访举报。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模式有哪些?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委设立,属于党内监督机构之一;二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相应的机构领导设立;三是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省、市、自治区政府设立并实施统一管理。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属于党内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以保障中国共产党的纯洁性和团结统一为目标,在各级党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完善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度有利于保持组织的纯洁性,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机构,它的工作必须服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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