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参与盗窃和分赃的认定标准如下: 1、如果该人参与了犯罪预谋,为犯罪准备了工具等活动,虽然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但仍属于共同犯罪,应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况,但该人实际上没有参与赃物的分配,一般不属于犯罪,只需将赃物返还给受害人; 3、如果知道是赃物,以转移和收集赃物为目的参与赃物的分配,则是违法的,严重构成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