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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构成要件
释义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客观要件: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4、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一、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长时间呢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为一年。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担保合同到期将被撤销的情形
    担保合同会被撤销的情形:
    (一)债务人恶意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或财产,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
    (二)债务人和担保人以无偿赠与、放弃债权担保等形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行使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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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2: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