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解除合同请求权并不使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我们在解除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其次要注意时效问题,一定要在一年之内行使,否则就丧失了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有影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者诉讼时效中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无效合同中止执行后产生纠纷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中3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