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立合同中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法定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形。 一、买卖合同中的反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中的反欺诈行为应当如下: 1、加强对对对方的资格审查; 2、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签字盖章、合同的担保及相关程序; 3、合同中约定因欺诈取消合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伪造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伪造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涉嫌刑事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什么情形下认定为缔约过失 认定为缔约过失的情形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况: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缔约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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