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及证据、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还需提供婚姻基础状况、夫妻感情变化、经济状况、经济帮助需要、经济补偿、精神损害赔偿等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1、提供身份证、结婚证; 2、提供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提供证据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需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还需要其他材料和证据:(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如需对方经济帮助,需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如需经济补偿,需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如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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