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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反担保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释义
    反担保合同注意的问题有:
    (一)反担保抵押合同类别的认定。抵押权可以分为一般抵押权和特殊抵押权。反担保中的内容不符合特殊抵押权登记,自然将反担保抵押登记认定为一般性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人应该为担保公司。
    (三)抵押登记权利金额认定。
    (四)抵押存续日期认定。
    一、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要多少费用
    办理他项权证的费用是住宅收80元,非住宅收550元。他项权证一般是由房管部门核发,办理手续也不是和繁琐,只要把该提交的材料和证明,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后一般在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办理下来。
    他项权利证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商业收550元,
    住宅是80元。房屋他项权证,一般是指抵押人将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办理时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共有证)原件、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产评估报告或房产价值确认书,到管辖房管局填写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准、办理完毕后由房管局发放给抵押权人他项权证。
    二、抵押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许多卖房方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其所卖的房屋往往已设定了抵押登记。卖房方将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进行转让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卖方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如银行)并告知买方房屋已抵押的情况。
    如卖房方未通知抵押权人,但告知了买方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买方则不能以此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如卖方通知了抵押权人但未告知买主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买方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卖方既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方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则抵押权人和买方均可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和处理原则有:
    (一)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二)未依法征用国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三)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期限内未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投资开发利用土地,而将土地用权进行抵押,且已按规定办理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记手续,又无其他违法行为,应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四)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无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合同有效。
    (五)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签订抵押合同后,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前,又与第三方就同一土地使用权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的,后一抵押权人在清偿顺序中的地位优于前一抵押权人。
    (六)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民主议定原则;采用欺诈、胁迫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无效。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纠案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保护我国、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公民、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则。
    2、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转移的原则。
    3、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兼顾双方利益以及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
    4、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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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8: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