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裁员被辞退有没有经济补偿 |
释义 | 裁员被辞退是有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进行法定裁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处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包括销售提成)、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等不在工资之列。 一、裁员范围如何确定? 法律对具有特殊情况的特殊劳动者给予了特殊保护。企业不能将以下人员划入经济性裁员的范围之内: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 2、在本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 4、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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