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释义 | 律师分析: 住宅用地指的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传统的意义上的住宅用地,有两层意义: 1、住宅建筑的基底占地以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2、供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独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别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c.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d.空闲宅基地村庄内部的空闲旧宅基地及其他空闲土地等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有区别吗居住用地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居住用地布局是住房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主要影响因素有人与土地、形势与政策、经营与管理、环境与景观等其具体要求是优化发展方向,建设紧凑城市住用地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住邻近就业,缩短通程时间循经济规律,,合理利用土地证地块规模,方便经营管理心弱势群体,优先保障用地散弱势群体,促进社会融合虑建筑档次,改善城市景观属居住用地,严格控制规模掘空间资源,适应市场需求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住宅用地一般以各类道路为界限如果与公共绿地相接,没有道路或其他界限,住宅前后以日照距离的一半计算,住宅的两侧按3~6米计算公共建筑相邻并无明显界限时,以公共建筑实际所占用地的界限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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