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身份证流程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1、提交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br〉 2、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br〉 3、携带本人户口簿、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br〉 4、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br〉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br〉 6、领取居民身份证。〈br〉 一、身份证办理条件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br〉 二、办理地点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三、准备材料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现场打印并填写)户口本申请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二代证”标准彩色照片二张〈br〉 1、递交资料申请人携带准备的资料至户籍地派出所现场递交资料。〈br〉 2、资料审核并采集申领人照片派出所工作人员以申领人公民身份证号码为查询项调取人口信息及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现场采集申领人照片;自带照片需提供二张符合“二代证”制作标准的照片,利用人像采集系统照片扫描功能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br〉 3、采集申领人指纹申领人需在指纹采集器上录入手指全部指纹信息,派出所工作人员将采集的指纹信息扫描到人口信息数据库中与申领人信息连接。〈br〉 4、填写申请表派出所工作人员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现场取像(扫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填写并签字认可。〈br〉 身份证应用领域〈br〉 选民登记;户口登记;兵役登记;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事务;前往边境管理区;办理申请出境手续;参与诉讼活动;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办理个人信贷事务以及其他金融业务;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提取汇款、邮件;寄售物品;办理其他事务(如手机、宽带入网、网吧上网登记等)。〈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七条〈br〉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br〉 第十条〈br〉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br〉 第十二条〈br〉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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