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能选择性继承吗 |
释义 | 继承人可以选择部分财产的继承权。法律中有所规定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丧失继承权一般是由于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情况下。《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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