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针对于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性做亲子鉴定。因为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予以支持,但是如果不愿意做亲子鉴定的,也不会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 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