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领取时间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领取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哪些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2)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关闭、清算,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7)符合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4、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