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烟台 公积金提取 时间是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提取 公积金 不收费任何手续费用。关于“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5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50,下午13:30-17:00。 二、烟台公积金提取流程 受理申请: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三、烟台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烟台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的回答,公积金挂你中心会对公积金提取人的资格条件作出审查,要是发现不符合规定提取条件,自然也是不能提取到的,而现实中不同情形下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