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无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因为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产生劳动争议的,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考勤记录;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