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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发包人可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释义
    一、哪些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二、工程停建多久解除施工合同
    1、工期停建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即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工的,发包人可以解除施工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该内容由 彭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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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9: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