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问:我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交房时应有竣工验收报告。后来,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前一段时间正遇到户口政策的调整,我急着要办理户口,多次催促开发商交房。现在开发商通知我去收房,但又说竣工报告还出不来,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我现在可以去收房吗?没有竣工验收报告会不会有风险呢? 1、在房屋交付后,该房屋的收益和风险就由开发商转移到业主身上。在此后,房屋的一般质量问题只能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开发商保修,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于你所购买的商品房还没有竣工验收报告,该商品房的质量是否合格是一个未知数。如果该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而你又已经收房,将来你就不能追究开发商在房屋质量的违约责任了。同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也在你收房后也中断了,你只能追究收房前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责任。因此不宜现在收房,而要等竣工验收报告出来后再收房。 2、没有竣工验收报告就收房,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由你自己承担房屋质量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拒收房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拒绝收房的法律依据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对于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开发商无故延迟交房经催告超过三个月的;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配套环境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的;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使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配套基础设施未交付使用的,可以拒绝收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