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江西省 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黑龙江省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 陕西省 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增加150元,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