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济纠纷开庭后6个月内出判决结果。经济纠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无法通过正常的协商、调解途径解决纠纷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一种书面诉讼文书。 一般的民事诉讼,要看双方是否能够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调解,立案后随时到法院调解,即可结案;如果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调解,需要开庭审理的话,最快要在十五天答辩期后开庭,开庭后如果双方可以调解,可以结案,如果还是无法调解,需要第二次开庭的话,时间就长了,如果不需要第二次开庭,则要等法院出判决书。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案件经过法院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后,一般会择日宣判,出判决书,也有当庭宣判的,但这种情况较少。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 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