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的税后利润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弥补亏损后,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