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什么是企业未分配利润 从概念上来讲,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企业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在交完所得税后,其净利润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分配优先股股利; 5、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若企业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则说明企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因此,本文以下部分所说的“未分配利润”均为正数,即企业获得盈利。那么,为什么 上市公司 报表中有巨额的“未分配利润”,却很少分红派现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企业要进行分红派现,必须得要有钱。而未分配利润只是账面上的数额,并不代表企业真正有钱。 那么,未分配利润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要弄清楚未分配利润,就须先明白利润是什么。利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一个预测值,连会计人员也不知其是否准确。其实利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东西,除了现金利润之外,其还有三种表现形式: 1、应计利润:就是由应收账款形成的利润; 2、持有利润:即由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价值正向波动形成的利润; 3、虚拟利润:就是通过债务重组形成的利润。 目前只有现金利润才与现金有关,其他三种形式的利润都是没有收到现金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利润分配,但不可用来分红派现。因此,企业有了巨额的利润,能不能分配股利,这得看它的构成。如果未分配利润是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尚未收到现金的项目增加而形成的,这些未分配利润是不靠谱的,它是不可能用来分配股利的,因为它不是真金 白银 。 以上是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也请咨询网专业法律顾问,网为您提供专业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