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就庭审程序、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谈判。律师会见被告人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重要环节,是律师行使辩护职责的必要手段。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律师在依法行使职业职责时,有权接触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有权进行律师会见。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证据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律师有权对证据提出质疑和异议,并根据案件需要,要求进行重新鉴定、提取、检验或制作证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因检察机关或案外人员的过错,损害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因此,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就庭审程序、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谈判,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