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第2次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目前我国对司法鉴定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理论上只要一方对二次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