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父是否需要同意非婚生子改姓? |
释义 | 非婚生子改姓无需父亲签字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非婚生子可以选择父姓、母姓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或因扶养人选取扶养人姓氏,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传统和风俗习惯。 法律分析 非婚生子改姓是不需要亲生父亲签字同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拓展延伸 非婚生子改姓:生父的同意是否必要? 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改姓时,生父的同意通常是必要的。改姓涉及到个人身份的变更,因此需要尊重生父的权益和意见。生父的同意可以确保改姓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生父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生父行踪不明或拒绝提供同意,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证据和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改姓。综上所述,生父的同意在非婚生子改姓中通常是必要的,但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裁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非婚生子改姓时,通常需要亲生父亲的签字同意。生父的同意是确保改姓合法性和亲子关系维护的重要因素。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生父行踪不明或拒绝提供同意,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证据和情况来决定是否同意改姓。综上所述,非婚生子改姓通常需要亲生父亲的签字同意,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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