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次月15号发工资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次月15号发工资的意思是,该单位的出勤考核是从每个月的16日算起,到次月的15日算一个月,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这一个月每一位员工的考勤情况需要经过工作人员汇总测算才能知道他的应发薪水是多少。单位的财务部门于每月14日将全体员工的应发薪水清单送交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按照清单上的金额把钱款从单位的银行账户划转到员工的银行卡账户。该考勤月度的薪水事实上发放日子是15日,员工在每个月的15日就能够去银行取。 工资支付说明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写明或与员工约定发工资的固定日期,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的,即除了年工资、季度工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7日; 2、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3、用人单位应按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2、以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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