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举报者在揭露和打击违法行为时,可能受到各种不同形式的威胁和报复。为了保护举报者的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多项规定。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降职、辞退、打击、威胁等报复性行为。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对接受举报人的投保进行处理,并保障其合法权益。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果举报人因揭露和打击违法行为受到了损害,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迟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拖欠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克扣和变相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扣除或者变相扣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报复陷害降职、辞退、打击、殴打、非法搜查、追索财物、威胁等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权益。”第二十三条:“保险公司接到投保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九条:“因行政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处罚造成财产损失的,被处罚人可以向承担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赔偿。”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职权违法给予抓捕、拘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处罚决定,致使当事人遭受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