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武汉市落户政策是: 1、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落户。需要额外注意的是,研究生不限制落户年龄。 2、积分落户: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有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达到当年积分分值者,可申请落户。从2021年11月1日起,积分实行常态化受理。 3、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在市区内有自有住房,父母(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可申请投靠子女落户。 4、子女投靠父母并落户: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子女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学历;被投靠者在武汉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