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公司和子公司并不是都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因此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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