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不到户口本能不能起诉离婚 |
释义 | 不需要户口本。离婚纠纷在起诉到法院时,人民法院一般要求原告提供如下材料:1、起诉状、结婚证原件,无结婚证原件的应当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一般是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复印件的要求提供派出所打印的户籍证明(带照片),户口本一般不需要,但如果有子女的,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一般提供复印件即可。4、有财产争议的,要提供财产资料。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3、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以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二、户口本复印件可以办结婚证吗? 原则上不可以,但当事人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另外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为复印件极易伪造。证明复印件真实有效的材料可以是发证机关的印章、当事人单位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介绍信。一般办理结婚证时,按照规定双方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但在一方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以提供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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