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被强制许可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许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和交叉强制许可。一般强制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要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在合理条件下许可实施其专利,但未能在合理长期内取得此类许可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申请给予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当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发生时,专利局有权决定使用专利权人的专利,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众利益。交叉强制许可又称相互许可,是指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以前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依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后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后专利权人实施的情况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前专利权人的申请给予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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