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如下: 1、海关征收进出口税、消费税、增值税、船舶吨税等;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行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且其应纳税额应当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3、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4、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6、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海关征收吨税应当制发缴款凭证。应税船舶负责人缴纳吨税或者提供担保后,海关按照其申领的执照期限填发吨税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