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吗? |
释义 | 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的。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择一适用,上述两种方式不能共同使用。 一、合同违约金如何赔偿? 合同违约该赔偿的方式有: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5、定金罚则,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二、合约保证金可以退吗 合约保证金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否则不行,具体如下: 1、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保证金即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当事人可以同意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生效,存款金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三、民法典中关于定金和违约金的概念 不能。一般来说,定金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其功能在于担保债权的实现,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合同。但根据定金罚则,一旦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定金就转化成一种违约责任形式,由违约方依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责任,又约定了定金条款,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二者在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都是针对违约行为而适用,适用其一,即可达到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作用。如果二者并有,其数额可能会远远超过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这就加重了对违约方的惩罚,可能使非违约方获得不当得利。所以,我国法律排斥二者的并用,而要求非违约方在违约金责任和定金罚则中选择一种要求违约方承担。所以,在同时约定违约金责任和定金罚则的合同中,一方违约时,就要求非违约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于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形式来要求违约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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