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流程: 1、销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 2、销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 3、销方获取纸质或电子《通知单》 4、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