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特殊门诊跨市区可以报销,凭借门诊病历和相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到社保中心经办窗口予以申请,申请批准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政策予以报。 特殊门诊申报程序: 1、初审申报。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首次申请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十五日以前,凭医保手册到初审医院医保科领取表格并完整填写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同时备齐申报病种的相关病历资料、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选定一家定点医院和一家特殊病种门诊服务药店就医、购药。异地安置人员特殊门诊申报由单位医保专干或本人到本市本级特殊门诊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 2、医院初审。初审医院收齐申请人的相应资料后,组织本院医疗专家诊查并初步鉴定; 3、专家评审。市医疗保险处每季季末组织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进行集中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特门确认标准进行逐个审定; 4、发放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特门申请人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以后,携带医保手册到市医疗保险处领取《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评审通过者于当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待遇。经市专家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注明未批准的原因并书面告知,同时将病历资料退回申请人; 5、特殊病种续办程序。特殊病种门诊A、B类有效期为两年,C类有效期为一年。病情未愈须继续治疗的,需要办理续办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