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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质押权怎么办
释义
    车辆质押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的时候设立,当事人以车辆质押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质权人可以对该车辆优先受偿,当事人设立质权,应当签订书面形式的质押合同。
    一、出质是不是质押
    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该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出质人既可能是主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能是主合同之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是,无论是主合同之债务人还是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可知,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专利权持有人。
    二、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需要双方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三、出质人对质物是否具有所有权?
    是的。根据法律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所说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所以,出质人对质物具有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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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9: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