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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共设施用地怎样区分
释义
    法律分析: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可以分为居住的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设施,比如说一些垃圾站和配电房等一些公共设施,还可以分为居住小区内的的公共设施,比如说一些小区游乐场,便民服务站等设施。
    一、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如下:1、适用范围从设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编制中的公共设施规划调整为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设施内容由城市公共设施调整为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3、明确了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内容及其设置规定、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控制指标;4、与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标准进行对接与协调。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有哪些
    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概念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1、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业主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属于自己所有的房屋、商品房等专有部门,达到居住或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利润,增进与他人的感情;也可以用来抵押或者卖给别人;
    2、建筑区划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也就是说,在每个业主对所有权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水箱、水电管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权,小区内道路、绿地、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部分,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用于停车的停车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共享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共享部分和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入和维护有权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
    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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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5: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