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会随便给孕妇办离婚吗 |
释义 | 民政局会给怀孕妇女办理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应当据此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审查合格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当事人有结婚证,有合法的婚姻关系。2、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登记机关为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申请离婚并且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就可以发给离婚证了。 二、离婚协议内的赔偿金多久能到位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赔偿金,一般在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相关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自双方均领取离婚证时生效。 三、夫妻协议离婚应该走哪些程序 夫妻协议离婚需要走的程序有: (1)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照片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审查后,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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