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三个孩子不会全部判给一方,一般是一边两个,一边一个。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孩子的年龄等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4、子女已满十周岁的应考虑子女的意愿;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